13530800816
深圳劳动律师网6
法律法规
135-1052-4270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23楼(市民中心边上)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2-13 15:11:37

 有很多时候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如果不续签的话是会有经济补偿金的,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以供参考。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协商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2、前述两种情况协商解除的不同在于,前者,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后者则不需要。无论是哪种情况的协商解除,法律均没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需要提前通知对方。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时,用人单位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合同纠纷的问题,可咨询的律师进行了解。CVH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李方敏律师咨询电话:13530800816(微信同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23楼(市民中心边上)。
技术支持:律师名站网
李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5308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