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30800816
深圳劳动律师网6
加班费
135-1052-4270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23楼(市民中心边上)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2-13 13:44:37

  通常劳动者会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进行加班,那么对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加班的劳动者则理应当获得自己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维权。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一、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些证据。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二、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三、加班费的工资基数

  1、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2、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3、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对于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等。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QfA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劳资纠纷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合同律师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李方敏律师咨询电话:13530800816(微信同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23楼(市民中心边上)。
技术支持:律师名站网
李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530800816